「社群」與「行銷」怎麼分開思考?

「社群」與「行銷」怎麼分開思考?
行銷

「社群」與「行銷」怎麼分開思考?

前陣子藝人楊丞琳的吃海鮮事件,在媒體與社群鬧的沸沸揚揚,各大社群小編當然不會放過這個大好機會,各自發揮創意想搭上這個風潮爭取更多注意,尤其是直接相關的海鮮產業就像撿到槍般的開心。從「行銷」的角度來看,運用社群力量借力使力是再也自然不過的事情。但從「社群」的角度來看,那些因為這個社群事件而在社群媒體熱烈討論的網民們,真的對小編的「海鮮梗」有感,進而會關注背後品牌或產品要傳達的訊息嗎?

因為FB等社群媒體的崛起,社群行銷在這10多年成為很多品牌的行銷重心,社群小編也是一個很熱門的職業。對大部分的品牌來說,經營社群媒體的門檻高低,會是決定資源投入多寡的重要依據。以更早期的部落格來說,為什麼在興起一股「大家都在寫部落格,我不寫好像就落伍了」的風潮之後,持續寫部落格的品牌變得少之又少,而FB興起後,持續經營的品牌比例較高呢?有人可能會說,FB相較部落格,圖文比較單純,而且想寫就寫,不用特意編排之類…。但真正的原因是:

FB掌握了社群的特點,高互動、高回應,低操作門檻,讓品牌有感,再加上成熟的廣告媒體機制,在投資報酬率上也容易被評估。

但隨著演算法的改變,社群流量紅利不在,品牌在不願意投入更多預算但又想保有一定聲量的前提下,自然會想搭上社群風潮的順風車達到行銷目的。

大家回想一下,近年只要有社群議題產生,各式跟風的梗圖、迷因圖都會洗版各大社群,但就像颱風過境般,短短幾天就煙消雲散。身為行銷人要思考的是,我們若選擇讓品牌用這樣的社群手法來做行銷,其實是有好幾道關卡要突破的。首先,要先睹對議題,跟錯議題可能蹭不到熱度反而遭受負面批評,再來是要有讓網民有感的創意,這個創意要能引發共鳴與認同。接著是最困難的部分,若無法引起媒體注意上新聞,這個操作可能就僅限於一篇貼文的接觸數,表面看來可能幾萬人(實際上沒人知道精確的效益)

品牌要投入社群行銷前,需要先認知「Social」與「Media」在是兩個概念,「Social」在意的是社群本質,也就是使用者因為社交需求而產生的互動,基本上跟行銷是沒有關係的。

我們使用社群平台,是因為想了解朋友的近況,或是維繫一些關係而願意花時間去看,去互動,不是為了看廣告或是接收行銷訊息。而「媒體」的本質是因為要生存,勢必要跟商業行為掛勾,所以需要同時取得使用者跟商業訊息中間的平衡。因此「社群媒體」的存在,要同時滿足社交需求與商業需求,若無法正確的運用,就會引起不少亂象。

社群媒體商業化的策略,是企圖引導品牌用社群的角度設計內容,降低廣告帶來的排斥感,出發點是好的,但因為FB早期的廣告成效太「親民」了,大家嚐到甜頭,破壞了這個平衡,導致現在的「媒體」價值下降,但品牌還是想做社群行銷啊,怎麼辦呢?當然就開始在「社群」上動腦筋。當有一個社群事件,因為有創造流量的能力,自然被品牌視為一種「媒體」,打著借勢行銷的旗幟,企圖要讓社群使用者接受,甚至要他們在這些創意跟風上面有共鳴。

我們仔細思考一下,就像文章開頭提到的,那些在楊丞琳海鮮事件蹭熱度的品牌,到底在使用者心中留下了什麼?而從品牌的角度,跟一個可能牽涉政治議題的事件掛鉤是一個好選擇嗎?在賺到一些流量背後,可能失去一些看不見也無法衡量的東西。

社群行銷要運用的社群本質,讓你的品牌用社群語言與受眾溝通,用社群的力量產生行動,而非受限在一個已經發生的事件上,還要承擔一定的風險。

我個人覺得社群行銷最成功的案例是衛生用品品牌Always在2014年設計的品牌活動「Like A Girl」。他們從人性出發,打破一般人對於女性就是比較柔弱的刻板印象。如果你問大人說,請用女孩般的方式跑步,他們會用很扭捏的方式演給你的,什麼叫「像女孩般的跑步」。但對象換成小女孩,她們很自然的就是用自己原來的方式跑給你看。這個比較讓大人自慚形穢,願意重新檢視自己的成見。Always重新定義「Like A Girl」並且讓這個意義回到品牌。這個活動從社群出發引起廣泛的認同,人們是出於自願在社群上討論並分享這個概念,這才是真正運用「社群」的本質,並讓「媒體」的特性被激發出來,再透過適當的廣告操作,自然能達到廣泛傳播的目的。

品牌在社群行銷上要投入的創意資源,要聚焦在能自己創造流量的事情上,而非整天等待可遇不可求的社群事件來做跟風操作。當然,要做出能創造流量的行銷活動並不容易,需要有清楚的策略、有共鳴的idea並經過縝密的計畫,評估可能的風險,如果要讓社群小編做完這些事,是不是太難為了呢?